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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文化长廊


脚本22  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与类型

 

一、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与类型

(一) 性质  

社会服务机构通常是指由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办的,通过社会福利从业人员,包括专业社会工作者,半专业的服务人员,辅助人员等为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人群,提供福利服务的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机构(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助或国际援助,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

--明确和清晰的使命、宗旨、目标、服务重点和服务承诺、服务策略,强调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

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务,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也包括其他专业人员如临床心理学家,医护人员,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强调运用专业知识技术提供优质服务。

--主要功能提供专业化的、优质的福利服务。

(二) 我国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类型

一、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这类机构是无偿向社会上的特困群体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和照顾的机构,其职能是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福利服务任务,如儿童福利院、老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又可以分为政府办和民办两种,其中政府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占多数,在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

   这类机构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由民间自筹资金,向社会上有特殊困难的群体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的机构,如服务智障人士的北京慧灵”、服务自闭症儿童的“北京星星雨教育中心、服务民工和打工子弟的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服务妇女的红枫妇女热线等。这类机构是我国体制改革之后发展起来的,在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补充功能。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试资源链接等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机构是近10多年来,在民政部门大力推动下出现的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它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是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托,这类机构在我国社会服务及相关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