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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文化长廊


脚本38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操作原则

 

作为一门服务人、帮助人的专业和职业,社会工作价值观主要包括基本信念和操作的实践原则两个方面。

1.基本信念

(1)尊重 在这里,尊重的含义不仅在于对服务对象保持符合社会文化习俗的礼节和称谓,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权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满足他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尊重不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知,还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尊重”主要体现为社会工作者在接触并与服务对象沟通过程中保持尊重的态度与方式,对服务对象的外表、谈吐、宗教观念和家庭背景等不表现出任何批判或负面倾向,尊重服务对象在服务过程中表达的观点、意见或决定,不把社会工作者自身的意见或建议强加给服务对象。

(2)独特性。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个服务对象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命经验、不同的人格特征和潜质,因此需要社会工作者认真和真诚对待。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的“独特性”也要求社会工作者采取个别化的方式、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在直接服务过程中按照服务对象的心理-社会特点和需要,设计出合适的服务内容,从而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解决服务对象的心理、情绪问题,提升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

(3)相信人能改变。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信念为引导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坚信人有能动性,具备改变的潜力。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始终相信服务对象的潜能和能动性,坚信在经过专业服务与干预后,服务对象在心理、情绪、沟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学习技巧等方面都会获得不同程度的提高,进而可以促进服务对象建立自信,帮助他们提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实践原则

社会工作价值观不仅仅是强调实践的信念,同时也包括基本的实践原则,它们引导社会工作者正确处理专业关系及服务中的各种处境

1)接纳。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作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绝不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民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

(2)非评判。社会工作虽然是一种价值主导的专业实践,但社会工作者仍要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与价值观,更不应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服务对象身上。作为一种专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者应坚持与服务对象一起工作,共同分享对问题和需要的看法,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策路和方法。

(3)个别化。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

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残疾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

(4)保密。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透露有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如果在紧急情形下必须打破保密原则而来不及提出报告时,社会工作者事后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补办手续,以记录必要的工作程序。

(5)当事人自决。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

(来源: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