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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10年巡礼之十三】专业服务 情暖“夕阳”---老年社会工作向纵深推进 蓬勃发展

来源: 中华社会工作网  时间:2016-11-07 09:45

入户探访老人,组织老人出游,开展敬老爱老宣传……这个月是“敬老月”,各地的社会工作者们比往常更加忙碌起来。他们活跃在社区和养老机构,为老人送去精神慰藉、健康促进、代际共融、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的专业服务,搭起关爱的桥梁。

作为社会工作的传统服务领域之一,老年社会工作在这10年里无论是在覆盖老年人群体的广度上,还是在服务内容的深度上,都有了迅速发展,为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银发浪潮”下的专业服务力量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约1.4亿人,占总人口的10.5%。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对老年服务的更多需求,也让老年服务面临提升转型的巨大压力。面对严峻的养老挑战,社会工作的兴起成为一股重要力量。2008年《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全国各地的养老机构纷纷设立社会工作岗位,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者通过提供专业、精准、多元的服务,有效回应老年人需求,成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老年政策法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也有了更明确的基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养老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工作者。

这一系列重要政策,不仅为老年社会工作带来了新机遇,也影响着老年社会工作的走向和发展。

专业服务关爱“夕阳”

我国有空巢老人1亿,病残老人4400万,失能老人3300万,失独老人1000万,服务需求既广泛又复杂。

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精神慰藉等需求突出,各地广泛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空巢老人提供亲情抚慰、心理疏导等服务,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构筑空巢老人关爱网。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需求迫切,社会工作者综合身体、心理、社会干预服务和家庭支持,帮助老人把心理、身体和社会功能提升到最佳水平。10年间,以失独老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从广东、上海、北京等地扩展到更多地区,通过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及社区支持网络的搭建,让失独老人的心灵创伤渐渐抚平、生活信心重新建立、生活品质得到提升。

10年间,各地还在实践中创新性地探索出很多特色服务,如针对残障和体弱老人的防跌倒服务、针对失智症老人的失智症防护服务、针对临终老人的宁养服务、针对城乡间流动的“候鸟老人”的社区融入服务……

2014年,民政部用部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工作示范项目,服务对象涵盖了空巢、独居、病残、失能失智、失独、重症患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受灾老人等所有类型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让我国的养老福利迈上了“幸福养老”的新阶段。

10年来,我国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在向着覆盖更多有需要的老人、解决更复杂的老年人问题的方向不断迈进。

向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老年福利服务递送系统,老年社会工作离不开服务的规范化管理。随着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探索越来越多、服务的形式越来越多样,一些地方基于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制定服务的规范标准,深圳、北京先后发布了地方标准《深圳市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标》《北京市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2016年1月,民政部发布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老年社会工作有了国家层面的行业性推荐标准。《指南》本着规范性、专业性、适用性和普遍性的原则,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宗旨、内容、方法、流程、管理、保障等。这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化发展是一次有力的促进。未来,随着国家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及深入落实,老年社会工作岗位的职责将更加明确,服务将更加规范,品质也将更有保障。

10年来,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收获了很好的成效与经验。而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并未放慢脚步,老年社会工作者们仍然肩负重任,未来仍需在实践中探索更多差异性、多样化的服务,让更多老人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