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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资讯

时间真的是有脚啊,不知不觉中2020年已经接近尾声,进入了塌的最后一个月。而我,也刚好接触了社区矫正有了近一年半的时间,在过去的一年半中,我从对社区矫正社工工作的好奇和懵懵懂懂到现在的渐渐适应,从满脸茫然到现在的“游刃有余”,经历了不少波折,也从中总结出了做好社区矫正社工工作的五点建议,希望对他人有所借鉴。

1. 改变观念、放下偏见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性的惩罚措施,所面对的对象主要是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他们的主观恶意较小,一时冲动、疏忽或受人欺骗才走上犯罪的道路,且已经自愿认罪认罚,因此被放于社区内服刑。

社区矫正社工的服务对象主体就是社区矫正人员。因此,社工首先要改变固有的对罪犯的认知和偏见,将社区矫正对象当做特殊的社区居民,用对待居民的态度和心态来开展工作,这样才不会因为心理畏惧矫正对象而蹑手蹑脚,导致工作推进困难。

不仅是我,我们整个项目组成员在刚接触社区矫正社工工作时,就对矫正对象心存戒心和畏惧,不敢多说话,但是在经过慢慢了解和交谈之后发现,矫正对象也不是想象中的“冷酷无情”不可靠近,绝大多数和正常居民一样可以在轻松的氛围中开展交流工作。

所以,只有我们社工先改变固有的观念,才能更好地创造轻松的工作环境,开展社工工作。

2. 多方沟通、互联互通
社区矫正社工工作和普通的党群工作的区别,可能就是在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约束相对较多。在新实施的《社区矫正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因此,以我所在的项目组为例,在开展社工工作时就要遵守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等部门的要求,虽然会带来一定的不便,但是也能够理解,这时就需要社工在开展工作时要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提前了解其要求,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社工要与司法所之间做到勤沟通、及时沟通、互联互通,这样社工才能及时知晓其在矫正对象管理上的动态,让社工在活动策划和开展时游刃有余。

3. 初次探访、拉拉家常
前面提到社工在与矫正对象交流过程中多少会存在胆怯的心里,下面我就分享几个与矫正对象交流时的小技巧:

第一,就是要放平心态,自我做好心里暗示,要认为这是一次普通的谈话,像拉家常一样进行。

第二,在初次与矫正对象交流之前,了解其基础的资料(矫正对象在入矫时都会有基本资料,容易获得),至少了解服务对象的名字和家庭情况,这样会让你在后续的交流中有的放矢。

第三,准备访谈提纲,社工在矫正对象交流之前要想好自己要了解什么信息、从哪方面了解、通过什么问题了解等,在初次探访中没必要了解过于正式的问题,多聊些能让对方和自己放松的话题,比如共同的兴趣爱好或者矫正对象的爱好,这样更能营造一个轻松的交流环境,为关系建立和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第四,做好记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社工要在交流过程中做好记录,包括谈话内容,对方特殊表情、动作等,这样不论是在后期为矫正对象建档还是分析其存在的需求时都会有所帮助。

4. 工作推进、循序渐进、适度创新
社区矫正社工工作是一项特殊领域的社会工作,在工作开展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切不可在工作开展初期便照本宣科将之前社区社工工作的模式照搬到这里,要循序渐进、结合司法所的工作,适度创新工作方法。

在社区矫正社工工作开展初期要先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系,掌握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学习、劳动的要求,再结合社工的工作方法将社工元素加入进去。例如,司法所在对矫正对象的每周学习中,大部分是让矫正对象抄写一些法条和法律知识,抄写的笔记作为参加学习的凭证。

据此,社工便可以在开展活动前也准备好所讲内容的文字材料,在小组或者活动结束后让矫正对象再次抄写,这样既能加深矫正对象对社工所讲内容的印象、推进社工工作,又能完成司法所规定的学习笔记的任务。

5. 关系建立、多加维系
前文说到社工与各相关科室、司法所等部门要做到及时沟通、互联互通,但仅仅在工作中做到这些还不够,还要社工学会维系这种关系。

社工和相关工作人员每次见面不能总是去让对方配合社工的工作,这样会给对方一种“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感觉。社工在工作之外的生活中也要去维系和对方的关系。

比如和科室人员一起吃个工作餐聊聊工作之外的事情;和司法所人员在工作之余谈谈各自的喜好、分享彼此的所见所感等,这些方式都能进一步加深社工与相关方的关系,为社工工作的推进奠定更加深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