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广使用暂行规定
为推动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资源库(下称资源库)的推广使用,按照“能学辅教、共建共享、边建边用”原则,现制定资源库推广使用暂行规定,供资源库联建单位遵照施行。
第一条 课程、模块、栏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要积极推广使用资源库。资源库课程按照“谁建设,谁主要使用”的原则。课程建设单位是相关课程的主要使用单位。
第二条 资源库使用的领域包括课堂教学、现代学徒制、1+X试点、考证培训、竞赛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 教师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资源库在线浏览,智能查询、资源推送、在线组课、在线组卷、在线测试、在线交流、网上学习、网上考试等功能。
第四条 教师在常规教学中,推动学生通过APP使用资源库,使其在学生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作业布置、翻转课堂、在线教学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五条 教师在组班教学中要充分推动学生使用签到、实训任务布置、试卷批阅、教师评价、互动论坛之课程提问和回复等功能。发动学生在浏览每个资源后进行打分,实现资源评价功能。
第六条 课程委托建设单位每门课程每年增加注册学习者50人以上。课程建设责任教师每学期亲自组班或推动组班使用资源库的一门建设课程。
第七条 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每半个月对资源库的在线浏览、智能查询、资源推送、在线组课、在线组卷、在线测试、在线交流、网上学习、网上考试,教师使用签到、实训任务布置、试卷批阅、教师评价、互动论坛之课程提问和回复等情况进行统计公布。
第八条 凡联建单位未使用资源库达到三个月的,由资源库主持建设单位向其发出函询,并记入资源库建设诚信档案。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