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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16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城乡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鄂民政发[2017]11号)。规划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差距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日前,湖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16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城乡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鄂民政发[2017]11号)。该规划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16部委印发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北省相关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旨在增强全省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规划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差距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该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区服务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社区服务方式不断优化,社区服务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已成为增强城乡社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心工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基础工程。 

该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有机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成熟,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完善,网络联通、应用融合、信息共享、响应迅速的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以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具备规模。 

该规划强调,“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城乡统筹、一体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阶段。一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二是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便捷化、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常态化;三是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功能整合,逐步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四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城乡社区服务人员队伍,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人员发展培养计划;五是推进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多方参与的社区服务组织体系,明确各类社区服务主体职责,创新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 

为完成上述目标,该规划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二是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三是要完善政策,强化法制保障;四是要加强宣传,强化规划实施。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